侵害配偶權要怎麼告才能成立?
外遇的蒐證過程中,當事者在自家床上拍到配偶與第三者有不正當男女關係的證據,被法院採信的可能性會比較大。尤其在自己家裡捉到配偶與第三者親密,就很難涉及隱私相關刑事責任,要知道,如果是被法院認定違法取證,法院就能不採納,對方也能因為你的證據提告,等於是你給他現成的證據。另外,當事人不能隨意散步抓姦的照片,否則還是會涉及刑事責任。
當事人在公園、電影院等公共場所取證,不構成侵犯他人隱私,被法院採納的可能性也較大。因為在公共場所擁抱、牽手、親吻,這些親密行為都是侵害配偶權可求償的行為,但是如果證據不夠多,對方還是有可能辯的過去,而證據如果不夠嚴重,賠償金額可能也會不裡想,因此如果配偶跟第三者有上床的行為,只拿到對話跟在外的曖昧照片,基本是無法證明有性交行為的,等於是拿牽手擁抱的賠償來處罰性交的行為,很不值得。
需要提醒讀者註意的是,前面說到的這些方式方法,最好先諮詢過專業人士的意見,像調查蒐證經驗豐富的老偵探調查公司就有提供免費諮詢專線,您蒐證前可以先詢問哪些行為有設法風險,處理不好,偷看手機都可能是妨害電腦使用罪。
另外如果懷疑配偶跟第三者有上床,建議委託專業的調查公司來操作執行,自己全力配合就好,曾經有位女客戶為了省錢,花了超過半年的時間,背著丈夫辭掉工作,謊稱出差,費了很大的功夫終於查到第三者的情報,為了取得外遇的證據,她偷偷調查好幾個週,卻始終一無所獲,取證屢屢碰壁,照片模糊、車禍、連想去女方住處或公司也被警衛趕出來。
最後因為形跡可疑被警方關切,結果被丈夫發現了,而這段期間不但沒有證據,第三者也突然傳出懷孕的消息了。最後在我辦公室哭了很久,但礙於抓姦需要成本,她已經失業又沒錢了,各種壓力下也生病了,我們除了轉介社福單位,也協助她處理好離婚事宜,至少我們幫她爭取財產分配及贍養費,讓她還是有一定的經濟能力可以好好生活,畢竟原有的優勢通通都失去了,現在要補救只怕費用更高,我們也不敢收。